一、哪些房屋需作安全鑒定? 答:1、達到一定的使用年限,有老化跡象; 2、主體結構出現裂縫、傾斜等異常跡象,危及房屋安全; 3、改變使用功能,明顯增加負荷,有可能危及安全; 4、發生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臺風、地震),影響房屋正常使用; 5、周邊環境進行地下管線、基礎、地鐵運行及爆破震動作用; 6、危及房屋安全、正常使用的其它情形。 二、什么樣的房屋是危房? 答:《危險房屋鑒定標準》(JGJ125-99)定義結構已嚴重損壞,或承重構件已屬危險構件,隨時可能喪失穩定和承載能力,不能保證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三、哪些是房屋的異常跡象? 答: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三種:沉降、傾斜、裂縫。 四、國家對房屋完好與損壞的程度如何評定? 答:《房屋完損等級評定標準》按房屋的結構、裝修、設備等組成部分的完好、損壞程度,分成下列各類: A:完好房; B:基本完好房; C:一般損壞房; D:嚴重損壞房; E:危險房; 五、什么是房屋安全檢查? 房屋安全檢查是指對房屋的結構、裝飾裝修和附屬設施的安全程度進行查勘。 六、什么是房屋安全鑒定? 房屋安全鑒定是指對房屋的完好與損壞程度和使用狀況是否安全進行鑒別、評定。 七、影響房屋安全使用的因素。 1、在建設過程中存在的安全問題 (1)工程缺乏必要的設計,結構不合理。 (2)施工中使用劣質建材、偷工減料、施工工藝粗糙等。 2、在使用過程中存在的安全問題 (1)為了滿足使用要求,擅自拆改房屋結構,改變房屋原有受力狀態。 (2)在裝修過程中,擅自拆改房屋結構或明顯加大荷載,給房屋整體性、抗震性和結構安全帶來隱患。 (3)隨意改變房屋使用用途,影響結構耐久性。 (4)未經設計和安全審定,擅自在建筑物上設置大型廣告牌等。 3、周圍環境影響 (1)在原有房屋周邊新建建筑,由于附加應力影響,可能使原有房屋損壞。 (2)在原有房屋周邊開挖基坑,邊坡處理不當,造成原有房屋基礎滑移。 (3)周邊施工降水,使房屋地基土質發生變化,造成房屋損壞。 (4)房屋地基受水浸泡,導致基礎不均勻沉降,使上部結構損壞。 (5)大型機械作業產生的震動也可能會對房屋造成影響。 八、建筑裂縫的種類及特征。 裂縫根據成因,大致可劃分為以下五類: 1、收縮裂縫:由于材料干濕變化引起,一般在墻面上呈網狀,兩種不同材料可能形成于其界面上。 2、溫度裂縫:由熱脹冷縮變形引起,一般在房屋頂層(平屋面)沿圈梁的水平裂縫,沿窗角的豎裂,沿窗角或內縱墻的對角斜裂(房屋兩端多,中間基本沒有);也有沿附墻煙囪的界面上。 3、沉降裂縫:由地基基礎不均勻沉降引起的墻體正八字形、倒八字形斜裂;由灰縫灰漿粉化壓縮引起的上部水平裂;由支座沉降引起的鋼筋混凝土梁的豎向開裂等等。 4、變形裂縫:由變形引起的墻面交叉裂,縱橫墻連接豎向裂縫;傾斜引起的斷裂等等。 5、結構裂縫:由于荷載作用引起也叫荷載裂縫,如大梁下墻柱的多條豎向裂縫;梁板受力主筋處的橫向水平裂縫、斜裂、跨中的環繞貫通裂;支座邊的剪切斜裂;受拉桿件的橫裂等等。 |